第四章/第三节物流成本核算与增值创造
(《供应链增值》连载二十七)
供应链的运作必然伴随着费用的支出,这就构成了供应链成本。供应链的增值表现可以从成本、质量、时间三个角度来考查,其中最直接的就是从成本的角度判断供应链是否增值,例如在同样的质量和时间条件下,成本降低了,则表明供应链得到了增值。这里将根据《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GB/T20523—2006)国家标准和作业成本法对物流成本核算及其增值创造进行阐述。
一,供应链物流成本构成与核算
《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GB/T20523—2006)国家标准由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规定了物流成本计算对象、物流成本构成、物流成本计算思路和方法等内容。标准从三个维度对物流成本进行分析,分别是功能别、形态别和范围别(见图4—1)。此标准更适合直接物流成本的核算,而对间接物流成本采用作业成本法进行核算。随着需求市场个性化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小订单处理使得与产品无关的间接成本大大增加,因此对于间接物流成本的核算越来越受重视。
图4—物流成本构成三维图
供应链物流成本主要分为两大类,针对物流服务外包部分,企业直接按照实际发生的记录即可,而对企业自营物流部分的计算相对麻烦。自营物流部分的直接成本根据三个维度进行划分:按功能别分为运输成本、仓储成本、包装成本、装卸搬运成本和流通加工成本;按形态别分为材料费、人工费、维护费、一般经费和特别经费;按范围别分为供应物流成本、企业内物流费、销售物流成本、回收物流成本和废弃物流成本。间接物流成本按照作业成本法依然按上述方法划分,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计算物流成本时资源的选取。资源就是价值耗费,资源的消耗都是客观发生的、明确的。因此计算间接物流成本时需找出原始费用支付形态,例如人工费、材料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等。
第二步:计算间接物流成本时作业的确定。作业是资源耗费的活动。物流活动按国家标准细分为运输作业、仓储作业、流通作业、装卸搬运作业、配送作业、物流信息处理作业。当然作业还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分。
第三步:确定资源动因,将资源耗费分配至作业。作业发生的成本都是直接成本,对于资源耗费属于混合状态的,比如若干作业同时耗费的间接成本就需按资源动因进行分配。
第四步:确定成本动因,将物流作业成本分配至成本计算对象。除上述物流成本的构成和核算外,站在生产商角度也可以将物流成本分为运输成本、库存持有成本、订单处理成本和缺货成本四类。其中运输成本包括委托第三方的服务费,自营物流的运输人员及管理者的工资、津贴、奖金,车船折旧费,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养路费,过桥过路费,日常接待等;库存持有成本包括存货资金占压成本、调价损失成本、库存风险成本;订单处理成本包括采购人员及管理者工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日常招待等;缺货成本包括延期交货成本、失去销售机会成本等。
二,供应链物流增值创造
供应链物流增值创造,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管理现有各种物流活动来为供应链创造价值或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价值。为更好地理解物流如何为供应链创造价值,可以借助价值工程来进行分析。价值工程是通过对产品及服务功能的分析,正确处理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来节约资源、降低产品成本的一种有效方法。价值工程可以表示为:价值(犞)=功能(犉)/成本(犆),其中功能是指产品的用途和作用,或者说是产品所具有的性能;成本指产品周期成本,即产品从研发、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全部耗费的成本之和。价值工程思想的特点在于不仅仅考虑成本的大小,而且要看功能与成本的比值变化。
物流虽然不是一种产品,但是同样可以按照价值工程的理念,从成本和功能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价值的提升进行分析。基于此,供应链物流增值创造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在保持客户服务功能不变的情况下降低物流成本从而实现供应链价值增值;在物流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提供更多的客户服务从而实现供应链价值增值;两者同时变化但保持最终比值变大。
特注:《供应链增值》是由我会郑艳玲秘书长主编,不经同意不得撰改,违者必究。如需转载,需标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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