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据开封市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考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正在招标。
兰考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兰考县黄河路南段西侧,陇海路南侧。总用地面积4.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投资概算约万元。
兰考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人为开封弘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考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2.项目编号:XDEC-A
3.建设地点:兰考县黄河路南段西侧,陇海路南侧。
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工期要求:自招标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起日历天。
7.招标范围:包括兰考物流园项目清单编制说明、施工图、修改图、图纸答疑回复、工程量清单内展示的所有内容,符合设计图纸明确的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9.投资概算:约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